◎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
受理機關: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服務站
一、居留申請書1份(含最近1年內所拍攝彩色相片1張,規格比照現行國民身分證規定)。
二、取得國籍證明文件影本,如內政部許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一覽表(正本驗畢歸還)。
三、證照費新臺幣400元。
四、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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